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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 |
本省地域内从事实验动物保种、繁育、供应的单位和个人,以及从事动物实验和利用实验动物生产药品、生物制品的单位和个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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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依据 |
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《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(国家科委1988年第2号令)、国家科技部等七部委《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科发财字〔2001〕545号)、《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科条〔2000〕057号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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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 |
1、符合国家科技部等部门《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、《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》中申领条件;
2、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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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流程 |
1、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,省辖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;
2、省动管办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形式审查;
3、省动管办组织专家审阅申报材料、进行现场考查;
4、报省科技厅审核;
5、发放许可证公布许可证单位名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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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免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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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 |
《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和文件通知规定的时间办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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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时间 |
上午8:30-11:30 下午1:30-5:00(夏季下午2:00-5:3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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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部门 |
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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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 |
025-854858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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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|
南京市龙蟠路175号 |
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事务公开监督电话:025—85485989
附件: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
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审批服务流程 |